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上海南汇瓜果有限公
司等 65 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第 491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九一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南汇水蜜桃、练塘茭
白、婺源绿茶、日照绿茶、槐山羊板皮(槐皮)、西峡香菇、柘
城辣椒、龟山岩绿、黄梅鱼面、嘉鱼莲藕、蕲艾、岑溪古典鸡、
灌阳红薯粉、灵山荔枝、柳江莲藕、融安金桔、静宁苹果、固原
胡麻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吉林长白山人参等 20 个产品的 65
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
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
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
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
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65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