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受理柞水木耳等2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505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O五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 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柞水木耳、
天等指天椒酱等2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家知
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 年11 月14 日
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各地方有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