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霍城县五彩河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 15 家企业
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第 547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四七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生产伊犁薰衣草精油、吐鲁番葡萄干、平遥牛肉、沁州黄小米、山西老陈醋、大连
海参、赣南脐橙、高安腐竹、靖安白茶等 9 个产品的 15 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
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
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15 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