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受理漫河西瓜等 2 个产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第 548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四八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漫河西瓜、岫岩滑子蘑产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与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
产品公告信息进行比对确认,河北省、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漫河西瓜、岫岩滑子蘑等 2 个地理
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 年9月28 日